关于进一步做好资产报废处置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04 点击次数:892各学院、部门:
为了更好地做好我校资产报废处置工作,采资一体化服务平台的报废提交功能将于2022年7月4日开放,各单位资产领用人或者管理员可以随时从系统提交报废申请。
各单位本年度报废申请业务全部提交后,资产管理员才能合并报废业务。因此,单位资产管理员审核、合并业务时间定于每年的10月8日-10月17日,单位分管领导审核时间为10月18日-10月27日。根据资产处置相关规定,待报废资产还需经校级专家鉴定、学校会议研究、公开拍卖等流程,预计于次年6月份下账。
一、报废申请流程:
二、操作步骤方法
1.资产领用人或者资产管理员发起报废申请(注意:同类别资产可勾选多条进行批量报废申请)
2.待报废资产勾选、提交,后续按提示进行“下一步”操作
三、报废注意事项
1.报废处置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及《黄山学院国有资产处置实施细则》(校资〔2019〕3)号文执行。
2.单价5000元以上的资产,系统申请报废时需上传资产现状照片;
3.单价5万以上或者批量10万以上的资产报废,需提供《报废技术鉴定表》(系统打印出来,签字盖章)和单位同意报废的会议记录复印件(盖章);
4.单价40万以上大型仪器设备报废,需单独提交报废申请,除正常的报废流程外,还需提交近三年的维修记录单和《黄山学院仪器设备报废论证报告》,该报告由归口管理部门组织专家论证。
联系人:蔡怀芳;联系电话:2546634。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2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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