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学院2025年资产盘点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5-11-03 点击次数:85
各单位、部门:
为加强学校资产管理,进一步夯实资产管理基础,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使用,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依据上级部门要求及《黄山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学校决定开展2025年资产盘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盘点范围、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 盘点范围:截至2025年10月31日,各单位占有使用及负责管理的全部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二) 盘点方式及时间安排。盘点分二级单位全面自查和学校有针对性地抽查两级进行。二级单位自查分为领用人自查盘点和单位复核总结两个阶段。具体如下:
1. 二级单位各资产领用人自查盘点(11月4日—12月3日)
领用人在采资一体化平台“个人”模块“我领用的资产”导出资产清单,逐一核对名下资产信息,并将盘点结果及时录入到“采资一体化平台”,提交二级单位复核。
2.二级单位复核分析(12月4日-12月31日)
各单位对自查结果进行复核、总结,确保数据真实、有效(一个二级单位提交一份盘点总结报告);针对盘点问题,进行集中会审、狠抓责任落实、提出整改措施。
出现盘亏资产的单位必须逐项查明原因,集中会审,认定盘亏责任人(盘亏责任人多于1人的,应明确各责任人的责任比例),填写“附件3”及“附件4”;对盘盈资产,查明来源,附相关价值证明,填写“附件3”及“附件5”;对低效闲置资产,填写“附件3”,优先在二级单位内部进行调剂,内部调剂未果的,提交学校再行调剂,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对符合报废条件的资产,及时在资产管理系统提交报废申请。
3.校级盘点梳理、汇总(2026年1月1日-2026年3月15日)
国资处对各单位提交的盘点数据进行梳理、汇总,进一步摸清各单位盘点中出现的问题;制定校级抽盘工作方案。
4.校级抽查、总结(2026年3月16日-2026年3月31日)
在二级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国资处将会同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有重点的开展抽查;形成全校资产盘点工作报告。
二、 盘点内容
(一) 账实核对:以资产管理系统导出的账目为基准,逐一核对实物,做到“以账对物”和“以物对账”相结合,确保账、物、标签信息一致。
(二) 信息确认:核对资产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存放地点、领用人、使用状态等信息,如有变更,资产领用人和管理员及时在系统修改相关信息;检查大型仪器设备的使用记录、维修记录是否登记完整。
(三) 状态标识:对资产的现状进行确认,并在系统中标注:在用(正常使用)、损坏待修、待报废、闲置、盘亏(有账无物)。
(四) 重点核查:岗位变动人员、离职人员和退休人员等是否按规定做好实物及系统数据交接。资产管理系统领用人变更或调拨业务操作流程见“采资一体化平台领用人、存放地、领用单位变动操作图示”(附件6)。
(五) 个人微信是否绑定“资采通”公众号。可以用“资采通”扫描资产标签二维码,核查资产信息是否与实物情况相符,及时准确完成盘点。
三、工作要求
(一) 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国有资产盘点工作的重要性;应成立国有资产盘点工作小组(附件1),精心组织,确保盘点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二) 盘点到位,如实反映问题。各单位盘点过程必须真实、准确,如实反映盘点问题,深入剖析问题原因,严禁弄虚作假、瞒报漏报。
(三) 立行立改,加强整改落实。各单位要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不能立行立改的,制定整改措施,及时完成整改。
(四) 压实责任,严肃工作纪律。各级管理人员及资产领用人对盘点结果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承担责任。盘点工作将纳入资产管理年终考核评价范围。
四、材料报送
各单位于2025年12月31日前将“附件1-5”签字盖章后的扫描版,通过电子政务点对点打包发送至国资处资产管理科蔡怀芳,其中,附件3还需发送Excel电子版;二级单位需同步存档盘点材料。
盘点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国资处蔡怀芳老师(2546634)联系;标签补打印请将含有资产编号的电子版点对点发给国资处亓伟华老师(2546662),文昌北楼116室领取。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