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管理处

黄山学院关于开展国有资产管理问题排查及专项整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30 点击次数:1594

 

各学院、部门: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问题排查及专项整改工作的通知》(皖财资〔2020〕347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国有资产管理问题排查及专项整改工作的通知》(皖教秘财〔2020〕79号)要求,现就开展我校国有资产管理问题排查及专项整改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排查整改工作

各学院、部门要充分认识排查整改工作的重要性,通过排查整改摸清“家底”,切实解决账账不符、账实不符、资产利用率不高、违规处置资产等问题,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不断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二、有序组织开展排查整改工作

为确保此次排查整改工作顺利实施,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黄山学院国有资产管理问题排查及专项整改工作实施方案》(见附件),各学院、部门务必按照《实施方案》要求认真开展此项工作。

三、按时报送排查整改情况

本次排查整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学院、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此项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细化任务分工通力合作,精心组织,克服困难,狠抓落实,按期完成排查整改工作,保证清查结果真实、准确,数据资料无误各学院、部门请于2020年5月18日前将自查情况报送国有资产管理处。

附件:黄山学院国有资产管理问题排查及专项整改工作实施方案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0年4月30日

 

 

 

 

黄山学院国有资产管理问题排查及专项整改工作方案

 

为切实解决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账实不符、家底不清、闲置资产盘活不够、违规处置国有资产等问题,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管理,实行对国有资产的有效监管和利用,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问题排查及专项整改工作的通知》(皖财资〔2020〕347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国有资产管理问题排查及专项整改工作的通知》(皖教秘财〔2020〕79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依法依规、全面排查、查纠并举、规范管理”的原则,各学院、部门开展国有资产管理问题排查及专项整改工作。各学院、部门按照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规定和要求,全面梳理排查本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举一反三,认真分析查找原因,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措施,实行销号管理。同时,进一步落实管理责任、强化问题整改、严格制度执行、夯实基础工作,切实加强和规范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保障和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实现对国有资产的有效监管和利用。

二、工作步骤

(一)全面开展自查(5月10日前)

各学院、部门以2019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开展清查盘点,并对存在问题进行全面摸排,重点包括以下三个方面内容:

1.是否存在账实不符情况:核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卡片是否与财务资产账、实物资产相一致;

2.是否存在资产闲置情况:核对房屋、土地等各类资产是否全部纳入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含未办理权证的),是否存在房屋、土地等资产闲置情况;

3.是否存在违规处置资产情况:排查是否存在未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擅自处置资产的情况。

各学院、部门须指定专人负责,按实际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依据《资产明细表》(由国有资产管理处提供给各学院、部门),采取以物对账、以账对物、逐一查对。核实资产各项信息(名称、型号规格、存放地点、使用人等),对需要调整的信息由各单位统一汇总报送。对有账无物(盘亏)或有物无账(盘盈)的情况,填写《资产盘盈(亏)情况表》(附件1);对存在违规处置资产的情况,填写《违规处置资产情况表》(附件2);对存在房产、土地等资产闲置的情况,填写《房产、土地等资产闲置情况明细表》(附件3)。

(二)制定整改措施(5月中旬)

针对梳理排查出的问题,各学院、部门需分类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填写《国有资产管理问题排查及专项整改情况表》(附件4)。其中,能立行立改的,要立即整改到位;不能立行立改的,要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7月底前原则上应全部整改到位。

(三)报送整改材料(5月18日前)

各学院、部门对各项表格进行收集、整理、汇总,修改更新的《资产明细表》(仅需提供电子版)发送至蔡怀芳邮箱caihuaifang@hsu.edu.cn;对排查整改情况形成书面报告,经学院、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后签字盖章,连同相关附件材料的纸质版于5月18日前报送国有资产管理处办公室,电子版发至姚文珺邮箱yaowenjun@hsu.edu.cn.

学校对各学院、部门报送的国有资产管理问题排查及专项整改材料进行审核,汇总报送省教育厅。上级单位在核查基础上将选取部分学校进行现场督查。   

三、清查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学院、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领导,精心组织、扎实工作,要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并制定工作方案,细化任务举措,认真开展各类资产的清查盘点和问题的排査整改,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点,确保此次问题排查和专项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落实责任。各学院、部门要进一步落实对占有使用国有资产管理的主体责任,针对排查出的问题,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切实解决好资产账实不符、家底不清、资产处置不规范等各类问題,确保存在问题见底清零。

(三)建立长效。各学院、部门要以此次问题排查和专项整改工作为契机,建立健全资产管理长效机制,按照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规定,进一步健全完善内部管理,提升制度的执行力,强化国有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进一步夯实资产报告、定期盘点等基础工作,切实堵塞管理漏洞,实现对国有资产的有效管理。

(四)严肃纪律。各学院、部门在排查整改工作中要如实反映资产状况和存在问题,不得瞒报、虚报、漏报,对于排查整改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法行为,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附件:1. 资产盘盈(亏)情况表

2. 违规处置资产情况表

3. 房产、土地等资产闲置情况明细表

4. 国有资产管理问题排查及专项整改情况表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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