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管理处

关于开展二级单位自行采购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24 点击次数:848

各学院、部门:

为进一步增强依法采购意识,规范采购行为,促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决定开展二级单位自行采购活动专项检查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检查范围

本次专项检查的范围是2021年1月1日以来二级单位自行组织实施的采购项目(含教师各级各类教研、科研、人才等经费采购项目)。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领导,确保本次检查工作顺利进行,特成立学校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次工作的组织领导。

组  长:李铁范

副组长:刘英旺

成  员:毕民智、孟承安、张小明、汪恭艳、吴海澜、胡斌、方磊、汪洪峰、窦卉平、刘铁红、王国进、邱家斌

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有资产管理处。

三、检查内容

1.制度建设情况。是否建立二级单位采购内控管理制度。

2.项目决策情况。采购项目(预算金额1万元及以上)是否经集体研究决策等。

3.项目执行情况。是否严格执行学校采购内控管理制度,采购审批手续是否完(预算金额0.5万元及以上或单项预算金额0.1万元及以上的固定资产购置),采购程序是否合规,采购信息是否按规定公开,是否存在化整为零规避学校集中采购等行为。

4.履约验收情况。合同签署是否合规(成交金额1万元及以上项目,是否存在随意变更合同是否存在“一采了之”现象,是否形成验收报告等情况。

5.建账支付情况。是否存在不按规定办理资产建账是否存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等情况。

6.档案管理情况。采购档案材料是否齐全、规范。

四、工作安排

从通知下发之日开始至3月中旬结束,采取自查自纠的方式,分四个阶段进行:

1.宣传动员阶段(2021年12月24日至2021年12月31日)。制定实施方案、宣传动员。

2.自查自纠阶段(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2月25日)。各二级单位要对照检查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归集整理项目采购工作档案资料,梳理本单位在招标采购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形成自查报告,其中二级学院于2月25日前将自查报告及附件材料一式两份分别送教务处、科研处

3.全面检查阶段(2022年2月26日至2022年3月10日)。学校组织归口管理部门对各二级单位自查自纠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督促整改,检查及整改情况由归口管理部门形成总结报告,连同附件材料汇总报送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4.总结报告阶段(2022年3月11日至2022年3月20日)。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形成自行采购工作检查总结报告。

五、工作要求

1.开展二级单位自行采购活动专项检查是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的配套措施,是保障学校“十四五”事业发展的重要活动,各二级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责任,统一思想,切实担负起专项检查工作的主体责任。

2.二级单位组建以单位负责人、党组织纪检委员和资产管理员组成的专项检查工作组(至少三人),工作组组成情况请2022年1月7日前报送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对照方案要求,认真梳理一年来自行采购工作情况,把专项检查当作一次工作回顾总结的过程一次进一步学习领会《安徽省省属高校采购管理暂行办法》《黄山学院招标采购工作管理办法》《黄山学院固定资产验收管理规定(试行)》等规章制度的过程做到排查全面,坚决防止搞形式主义。

4.对于自查中出现的问题要如实记录,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积极整改,要严格树立规矩意识,规范采购维护学校利益,健全内控机制。

联系人:关婷婷  2546632   朱凯  2546635

 

附件:1.黄山学院二级单位自行采购项目明细

2.黄山学院二级单位自行采购项目自查情况表

3.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省属高校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4.关于印发《黄山学院招标采购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5.关于印发《黄山学院固定资产验收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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